「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及「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貸款額度提送本會專案核定程序事宜
- 分類
- 解釋函示
- 發布日期
- 99年04月22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農授金字第0995080204號主旨:「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及「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貸款額度提送本會專案核定程序事宜,請依說明三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要點」第11點第1款第9目及第2款第9目規定,花卉生產專案經營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資本支出1,000萬元、週轉金500萬元。但經本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第12點規定,本貸款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資本支出8,000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為1,000萬元。但經本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上開2貸款之但書規定,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程序上由貸款經辦機構向本會提出,非由借款人逕向本會申請。
(二)貸款經辦機構提出案件以符合其授信條件者為限。
(三)貸款經辦機構應具文併附借款人貸款計畫向本會提出。正本: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各縣市政府(金門縣政府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