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機制,農業金庫應依金管會修正之「銀行業及電子支付機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辦理
- 發布日期
- 106年07月10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7月10日
發文字號:農授金字第1065070271號主旨: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銀行業及電子支付機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案,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農業金融局案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6月28日金管銀法字第10610003122號函副本辦理,檢附來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請貴公司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6月28日金管銀法字第10610003120號令,修正發布之「銀行業及電子支付機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辦理,貴公司如違反前開要點所定事項者,本會將視情節輕重,依農業金融法第26條準用銀行法第61條之1,及農業金融法第47條等相關法令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