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修正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等規定
- 發布日期
- 109年04月28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農授金字第1090215517A號
附件:如說明
主旨:檢送經濟部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及「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請依本會109年4月13日農授金字第1090214271號函(諒達)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經濟部109年4月20日經企字第10904601923號函及經企字第10904601881號函辦理,檢附前開2函及其附件各1份。
正本: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
副本:各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含金門、連江兩縣)、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