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收入保險投保期限至3月31日止,請協助加強宣導,並轉知轄內產銷班及農民把握時效踴躍投保
- 發布日期
- 111年02月15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農金一字第1115064115號
主旨:水稻收入保險投保期限至3月31日止,請協助加強宣導,並轉知轄內產銷班及農民把握時效踴躍投保,請查照。
說明:
一、農委會自111年1月起開辦水稻收入保險(下稱本保險),分為「 基本型」及「加強型」保險說明:
(一)基本型保險:
1、此類型保險由現行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機制轉換,所有合法種植水稻之農民均須投保,保險費由農委會全額補助;惟農民如未完成投保手續,將無法獲得保險理賠, 爰請農民務必把握時效踴躍投保,以維權益。
2、農民如未在申報種稻時併同投保,仍可於3月底前,向當地農會辦理投保事宜。
(二)加強型保險:提供未申報公糧之農民加保,只要低於基準產量5%以上即可啟動理賠;另為減輕農民負擔,農委會補助1/2保險費,農民交付全額保費10%以上保單即生效。
二、本保險為實際從事稻作生產者始可投保,為簡化其投保作業程序,倘其非為土地所有權人,如無法取得租約,以本人切結方式即可辦理投保。
三、有關本保險相關資訊及表件,已置於本局及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網站「水稻收入保險專區」提供下載使用。如有相關詢問:
(一)系統及投保問題,請洽農業保險基金(02-2396-2381)分 機186林先生、分機181黃先生、分機165劉小姐、分機122 許先生。
(二)法規相關問題,請洽農業金融局(02-2351-6633)分機5891 盧小姐、分機5838王先生、分機5809黃先生。
四、請將旨揭事項公告於公布欄、電子看板、跑馬燈或網站上, 並輔以透過產銷班、農事小組或以廣播、電話等方式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