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防範金融犯罪,農漁會信用部責無旁貸
- 發布日期
- 97年11月13日
- 內容
文號:第112號 中華民國97年10月14日
全面防範金融犯罪,農漁會信用部金融秩序安定為促進國家經濟發展主要力量,隨著科技進步各種金融犯罪手法日新月異,高度防範、及時遏阻金融犯罪,實為政府、金融業者及全體社會大眾的共同責任,農漁會信用部身為金融機構之一份子,自不能置身於事外。
農委會表示,為防制洗錢、協助查緝重大犯罪,信用部如發現大額現金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應依「洗錢防制法」及「農業金融機構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規定,確認客戶身分及留存交易紀錄憑證,並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同時應加強對異常帳戶的管理,採行認識客戶措施,落實開戶申請審查作業,以減少人頭帳戶之發生,避免帳戶成為犯罪工具;另一方面,信用部與全國其他金融機構同步實施「金融機構辦理警示帳戶聯防機制作業程序」,以有效阻斷民眾受騙款項之流出,維護客戶權益。
農委會指出,為積極保障信用部客戶之財產,一時不慎受騙損失,已要求信用部於客戶臨櫃辦理匯款或轉帳交易時,除應確認客戶身分,並詢問客戶匯款或轉帳的對象及用途,以預防客戶受騙,如發現客戶有疑似受騙情形者,應主動關懷詢問並積極提醒或勸阻客戶,必要時通知警察機關協助處理。農委會也呼籲民眾,切勿聽從來路不明的電話或手機簡訊指示操作提款機或到金融機構臨櫃辦理匯款、提款、轉帳,且應立即向警察機關或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報案,以保障自身的財產安全。
農委會強調,為強化農漁會信用部之自我防衛措施,已要求信用部落實辦理員工自衛編組演練,俾提昇信用部自我防衛的能力;另為加強營業場所之安全防護功能,除已完成強化信用部營業櫃檯安全設施,並要求防範犯罪環境評估檢測合格率達100%,未來仍將持續督導信用部全面加強安全措施,避免歹徒有可乘之機。
農委會進一歩指出,前開措施之目的係為有效遏止歹徒肆行詐財等侵害民眾財產及破壞金融秩序之不法行為,農漁會信用部將克盡善良管理人責任,共同為防範金融犯罪及維護社會治安貢獻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