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101年3月16日函所提專案農貸常見缺失,其中「借款人有農業以外專任職業」乙項
- 分類
- 解釋函示
- 發布日期
- 101年04月27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4月27日
發文字號:農授金字第1015080173號主旨:有關本會101年3月16日函所提專案農貸常見缺失,其中「借款人有農業以外專任職業」乙項,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會101年3月16日農授金字第1015080118號函,其附件「專案農貸常見缺失彙整表」項次2「申貸資格不符規定」項下列有缺失情節(3)「借款人有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如老師、警察、公務人員....等)」,邇來農(漁)會迭有詢問前揭缺失是否適用於所有專案農貸。
二、前揭缺失係針對「農民經營改善貸款要點」第5點「借款人不得有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規定而言,至於其他專案農貸未有前揭明文規定,應依各該貸款規定,覈實認定借款人是否為「實際從事農(漁)業生產之農(漁)民」。正本: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依法承受農漁會信用部之銀行、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直轄巿及縣(巿)政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主任委員 陳 保 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