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示調整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利息差額補貼基準
- 分類
- 解釋函示
- 發布日期
- 101年02月29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2月29日
發文字號:農金字第1015080079號
附件:如文主旨: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利息差額補貼基準調整如附表(xls檔案(連結失效)),請 查照。
正本: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臺灣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財團法人農漁會聯合資訊中心、板橋區農會電腦共用中心、新北市農會附設北區農會電腦共用利用中心、財團法人農漁會中區資訊中心、財團法人農漁會南區資訊中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中華民國農民團體幹部聯合訓練協會、本會企劃處、本會畜牧處、本會輔導處、本會科技處、本會會計室、本會漁業署、本會農糧署、本會水土保持局、本會農業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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