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6年11月8日農授金字第0965080414號主旨:有關貴會(行)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若有本會函請貴會(行)就授信案件陳述意見、補提相關憑證及資料等情事,貴會(行)應就函復資料負查核其為真正之責,庶免觸犯偽造文書等罪,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