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家綜合貸款是否屬無擔保放款及漁會理、監事可否申請此項貸款等疑義案
- 分類
- 解釋函示
- 發布日期
- 93年10月21日
- 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發文字號:農授金字第0九三五0一六一二0號主旨:關於 貴轄新港區漁會所詢辦理農家綜合貸款是否屬無擔保放款及漁會理、監事可否申請此項貸款等疑義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並轉知。
說明:
一、依據 貴轄新港區漁會九十三年十月十一日東新漁十二信字第九三0三七六三號函(影本如附)辦理。
二、有關旨揭貸款是否屬無擔保放款一節,依貸款要點第八點第六款規定,本貸款之擔保方式,由經辦貸款機構依照其授信有關規定,審酌個別授信案件核定;借款人擔保能力不足者,可送請農業信用保證機構保證。
三、有關漁會理、監事可否申請此項貸款一節,旨揭貸款屬經政府核定之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漁會信用部辦理該類貸款,得依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項但書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