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品因莫拉克風災而導致部分擔保品完全滅失,可否依法承受疑義
- 發布日期
- 98年10月28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文日期:98年10月28日
發文字號:農授金字第0980167592號主旨:有關貴轄00鄉農會函詢放款擔保品因莫拉克風災而導致部分擔保品完全滅失,可否依法承受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府98年10月22日府農輔字第0980161898號函。
二、為減輕莫拉克風災受災戶之債務負擔,協助農漁民安定生計,金融機構所徵擔保品如符合「金融機構承受災區放款擔保品全部毀損或滅失補助辦法」規定者,可依法辦理承受;另所徵擔保品如有單獨建號或地號,可個別認定全部毀損或滅失者,亦可依前開辦法辦理,其承受金額依原貸放比例為之。
正本:嘉義縣政府
副本: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