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小規模營業人貸款方案
- 發布日期
- 109年04月28日
- 內容
中央銀行業務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台央業字第1090017287號
主旨:為協助基層金融機構於109年5月4日順利開辦小規模營業人貸款方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一、為擴大本行中小企業貸款專案融通之辦理成效,本行已於109年4月27日修正「辦理銀行承作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之中小企業貸款專案融通作業規定」及問答(附件1、2),將基層金融機構納入小規模營業人簡易申貸方案辦理機構,請協助轉知信用合作社及農、漁會信用部。
二、請貴行/公司加強輔導基層金融機構辦理下列事項:
(一)資訊揭露:協助該等機構於網站提供旨揭貸款之相關資訊,如聯絡人員、聯絡電話及查詢網址,俾利民眾查詢。
(二)建置小規模營業人申貸之明細資料,以利貴行/公司後續勾稽。
三、有關貴行/公司向本行申請融通之注意事項:
(一)申請融通作業程序:請依作業規定第4點規定,原則於每月5日(撥款日)上午10時前,檢具「承作小規模營業人貸款專案融通申請書」(首次動撥時,另檢附「授權扣款同意書」) (附件3),以及小規模營業人專案貸款清單(附件4)向本行申請核撥。
(二)申報資料:為彙整各基層金融機構之辦理情形,請於每日上午10時前,透過本行金融網路申報系統申報「基層金融機構辦理央行小規模營業人專案貸款情形表」(附件5)。
(三)請就辦理旨揭貸款所涉融通架構及信保程序等研擬規劃方案,並函送本行查參。
四、隨文檢附109年4年23日研商「基層金融機構適用本行中小企業專案貸款相關事宜」會議紀錄1份(附件6)。正本: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