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111年4月1日起至111年5月3日期間,受理110/111年 期梨及111年度養蜂產業保險費補助申請,請相關基層農會 於公告期間,受理農民申請保險費補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 關規定辦理
- 發布日期
- 111年03月31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30日
發文字號:農授糧字第1111060576號主旨:公告自111年4月1日起至111年5月3日期間,受理110/111年期梨及111年度養蜂產業保險費補助申請,請相關基層農會於公告期間,受理農民申請保險費補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4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受理保險費補助申請,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之農業保險商品如下:
(一)110年11月1日農金字第1105064998號公告110/111年期「富邦產物梨農作物保險」、「富邦產物梨農作物保險(政府災助連結型)」、「富邦產物梨農作物保險高接梨穗寒害損失附加保險」及「富邦產物颱風風速、降水量及溫度參數梨農作物保險」。
(二)111年2月9日農金字第1115064102號公告111年度「明台產物養蜂產業保險(溫度及降水量參數型)」。
二、依據本辦法第3條附表規定,補助品項、補助比率及金額上限如下:
(一)梨:補助保險費二分之一;金額上限為每公頃新臺幣三萬元。
(二)蜂箱(含蜂群):補助每蜂箱(含蜂群)保險費二分之一;每戶補助上限為二百三十箱。三、農民得依本辦法規定,檢附保險單副本及繳費證明、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金融機構存摺記載戶名及帳號頁影本等文件,於受理期間內至相關基層農會申請保險費補助。
(一)投保梨保險者:至投保標的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申請。
(二)投保養蜂保險者:至其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申請。主任委員 陳 吉 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