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之審查程序及借款人資格審查,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 分類
- 解釋函示
- 發布日期
- 103年01月02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日
發文字號:農授金字第1025080649號
主旨:為強化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下稱專案農貸)之審查程序及借款人資格審查,貴會自文到日起受理之專案農貸案件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貴會辦理專案農貸,除「農家綜合貸款」外,其他案件均應循程序送請授信審議委員會審議,是類案件之變更條件、展延等亦同。
二.辦理「農民經營改善貸款」、「輔導漁業經營貸款」、「農家綜合貸款」及「改善財務貸款」等,對以農會正會員、漁會甲類會員或農保被保險人資格申貸者,應確實於相關會務或保險查詢系統查證其是否仍具資格,並將查證結果相關資料併存於徵信文件,以利追蹤查核。
正本: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