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養豬場轉型升級,提供養豬業者貸款免息至113年底
- 分類
- 無
- 發布日期
- 111年11月14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1日
發文字號:農授金字第1115046212號
附件:如文
主旨:檢送養豬場轉型升級貸款利息補貼措施作業原則及常見問答(QA)各1份,請配合辦理相關貸款及利息補貼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本會業於111年11月10日以農牧字第1110043645A號令訂定發布養豬場轉型升級貸款利息補貼作業原則。
二、旨揭資料如附件供參,相關資訊亦可至本會農業金融局網站(https://www.boaf.gov.tw)查詢、下載。
三、請於各集會場合、網路群組、臉書、跑馬燈等,協助宣導旨揭措施相關資訊及諮詢專線:
(一)利息補貼措施內容(對象認定及應檢具文件等)諮詢窗口:畜牧處02-2312-4631。
(二)貸款諮詢專線:
1、全國農業金庫:0972-590951。
2、農業信用保證基金:0963-619301。
3、農業金融局:0933-239983。
正本: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依法承受農(漁)會信用部之銀行、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本會畜牧處、各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農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農漁會南區資訊中心、中華民國農民團體幹部聯合訓練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