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委託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辦理「農業保險合格勘損人員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三項所定事項,並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生效
- 發布日期
- 110年06月18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 農授金字第1105064582號
主 旨:公告委託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辦理「農業保險合格勘損人員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三項所定事項,並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 據:
一、農業保險合格勘損人員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三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二項。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