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二十四條附表二之二(預告終止日112-9-25)
- 發布日期
- 112年07月26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26日
發文字號:農金字第1125084888A號主旨:預告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二十四條附表二之二。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農業金融法第六條第一項。
三、「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二十四條附表二之二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s://www.moa.gov.tw/)及本部農業金融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afn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農業金融署(綜合規劃及農業貸款組)。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3樓。
(三)電話:(02)3393-5881。
(四)傳真:(02)2392-6882。
(五)電子郵件:sarah@afn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