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隔週報104年禽流感疫情新申貸專案農貸及延期還款案件辦理情形
- 分類
- 無
- 發布日期
- 104年03月04日
- 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2月17日
發文字號:農授金字第1045040531號主旨:為掌握「農業金融機構因應禽流感疫情之協助措施」執行情形,請依說明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旨揭措施業經本會104年2月2日農金字第1045084055號函(諒達)發布,為掌握執行情形,自即日起至4月底止,請受禽流感疫情影響縣市(附件1)之貸款經辦機構,依所附報表(附件2),彙整旨揭措施申請案件,於每月單數週週一(報送時程表如附件3)中午前,填列上2週資料傳送本會農業金融局(陳美婷小姐,電子郵件信箱:meiting@boaf.gov.tw);第一次報送,請於104年3月2日(星期一)填傳旨揭措施實施後至2月底之資料。
二、嗣後如有新增疫情影響之縣市,請該縣市內之貸款經辦機構,比照說明一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