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三條附表一、第二十四條附表二之十七。(預告終止日109-12-11)
- 發布日期
- 109年12月01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1日
發文字號:農金字第1095085410號主旨:預告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三條附表一、第二十四條附表二之十七。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農業金融法第六條第一項。
三、「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三條附表一、第二十四條附表二之十七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本會農業金融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boaf.gov.tw)。
四、本次修正草案內容主要係因應農業保險法及相關子法規訂定配套措施,為配合同步於110年1月1日施行,以助於建立完善之農業保險運作制度,採取較短公告期間確有其急迫性及必要性,爰將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第三組)。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3樓。
(三)電話:(02)3393-5864。
(四)傳真:(02)2392-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