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預告終止日109-12-4)
- 發布日期
- 109年11月30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25日
發文字號:農金字第1095085397號
主旨:預告訂定「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農業保險法第十三條第二項。
三、「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本會農業金融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boaf.gov.tw)。
四、本草案為配合農業保險法將施行,應儘速完成相關授權子法之法制作業程序,且本草案施行後將有助於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之穩健運作,有利於農業保險長遠發展,採取較短公告期間確有其急迫性及必要性,爰將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第三組)。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3樓。
(三)電話:(02)3393-5891。
(四)傳真:(02)2392-6882。
(五)電子郵件:emilylu@boaf.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