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指定農業金融之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
- 發布日期
- 104年07月03日
- 內容
主旨:預告訂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指定農業金融之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
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指定農業金融之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農業金融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boaf.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第三組)。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3樓。
(三)電話:02-3393-5809。
(四)傳真:02-3393-6538。
(五)電子郵件:lifu777@boaf.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