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預告終止日107-12-5)
- 發布日期
- 107年11月26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26日
發文字號:農金字第1075074590A號
附件:如文
主旨:預告訂定「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洗錢防制法第六條第三項。
三、「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本會農業金融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boaf.gov.tw)。
四、鑑於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於本(107)年11月來臺進行現地評鑑,為因應本次評鑑,爰本辦法草案預告期間有縮短為7日之必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農業金融局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3樓
(三)電話:02-3393-5848。
(四)傳真:02-3393-7597。
(五)電子郵件:luka@boaf.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