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7點
- 發布日期
- 109年05月26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農授金字第1090220842號
附件:如說明
主旨:檢送經濟部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7點,並自109年3月16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09年5月22日經企字第10904602361號函辦理,檢附前開函及其附件各1份。
二、副本抄送全國農業金庫,請輔導農漁會信用部依旨揭要點,申請利息補貼事宜。正本: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
副本:各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含金門、連江兩縣)、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