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農民踴躍投保107年第1期作水稻保險,延長投保截止日期至3月30日止
- 發布日期
- 107年02月05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2月05日
發文字號:農糧產字第1071092139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本(107)年第1期作「富邦產物水稻區域收穫農作物保險商品」銷售期至3月30日止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7年2月1日電子郵件通知辦理。
二、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業於本年1月5日以農糧字第1061057942號函修正公告旨揭保險商品依「農產業保險試辦補助要點」規定,投保農民應自付保險費達十分之一以上,農委會始予補助二分之ㄧ(諒達)。
三、旨揭保險商品自公告日起銷售至本年3月30日止,請轉知轄下基層農會宣導水稻類農民、產銷班、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周知,並鼓勵投保以降低生產風險。
正本: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新北市政府農業局、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臺南市政府農業局、高雄市政府農業局、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新竹市政府、新竹縣政府、苗栗縣政府、彰化縣政府、南投縣政府、嘉義市政府、雲林縣政府、嘉義縣政府、屏東縣政府、宜蘭縣政府、花蓮縣政府、臺東縣政府
副本: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暨海上保險商品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本署北區分署、中區分署、南區分署、東區分署、企劃組、糧食產業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