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第一季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職前訓練研習班
- 發布日期
- 107年01月09日
- 內容
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農金庫總專一字第1060C52403號
主旨:本公司舉辦「107年度第一季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職前訓練研習班」第一、二階段講習,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為遵循「洗錢及資恐防制法」、「農會漁會信用部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使農漁會瞭解相關規定及作業規範,爰辦理旨揭課程,課程內容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法規、作業及查核缺失(如附件一)。
二、本次課程請 貴會指派新任及即將接任之專責主管、督導主管,填妥報名表,傳真至各轄區輔導辦公室。(如附件二)
三、另各農漁會稽核人員限一名參加旨揭課程。稽核人員請於107年1月12日前,逕在本公司農漁會交流網報名,額滿為止不開放後補名額,報名截止日後不受理參訓人員變更,報名成功後,將不再發文通知。
四、依「農會漁會信用部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第八點,專責主管及督導主管應於充任後三個月內,參加24小時以上教育訓練並經考試及格且取得證書。全套課程將分為三階段辦理,每階段課程八小時,本次研習班僅辦理第一、二階段課程,第三階段課程預計於107年3月份舉辦,參訓人員需完成三階段課程並經考試及格,始發予結業證書,未完成者僅發予時數證明,稽核人員無須考試,故僅發予時數證明,如日後稽核人員若被指派為專責、督導人員時,應重新上課,通過考試始為取得資格。
五、本次講習囿於場地限制,請 貴會依所屬地區報名講習場次(詳如附件一)。
六、為響應環保活動,請轉知受訓學員,自備個人水杯使用,上課講習場地停車位有限,請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或共乘方式前往,謝謝。
七、本次講習,承新北市農會、台中市大里區農會、嘉義縣太保市農會、高雄市鳳山區農會,惠允提供場地,併申謝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