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職前訓練研習班
- 發布日期
- 106年08月14日
- 內容
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10日
發文字號:農金庫總專一字第1060C51458號
主旨:本公司舉辦「106年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職前訓練研習班」,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為遵循新修訂「洗錢及資恐防制法」,並使農漁會瞭解相關因應措施及作業規範,爰辦理旨揭課程,課程內容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法規及作業。
二、本次課程請 貴會指派函報本公司之專責主管及督導主管參加,請於參加場次之報名截止日前(如附件),逕在本公司農漁會交流網報名,額滿為止不開放後補名額,報名截日後不受理參訓人員變更;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人員參加旨揭課程,請洽各轄區輔導辦公室。
三、依「農會漁會信用部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第八點,專責主管及督導主管於106年12月31日前或充任後6個月內,須參加24小時以上教育訓練並經考試及格且取得證書。全套課程將分為三階段辦理,每階段課程八小時,請符合資格之專責、督導主管,於每一階段課程任選一場次報名,本次研習班僅辦理第一、二階段課程,第三階段課程預計於107年初舉辦,參訓人員需完成三階段課程並經考試及格,始發予結業證書,未完成者僅發予時數證明。
四、為響應環保活動,請轉知受訓學員,自備個人水杯使用,上課講習場地停車位有限,請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或共乘方式前往,謝謝。
五、本次講習,承新北市農會、花蓮縣玉溪地區農會、苗栗縣三義鄉農會、彰化縣田尾鄉農會、台中市大里區農會、雲林縣虎尾鎮農會、嘉義縣太保市農會、臺南市安定區農會、高雄市鳳山區農會、臺南市下營區農會惠允提供場地,併申謝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