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農(漁)民於市集、展售等活動銷售農特產品收取振興三倍券之使用與兌付事宜
- 發布日期
- 109年07月08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8日
發文字號:農輔字第1090023578號
附件:如說明二
主旨:為協助農(漁)民於市集、展售等活動銷售農特產品收取振興三倍券之使用與兌付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會109年7月2日辦理之「各級農漁會振興三倍券推廣及兌付說明會議」反映事項辦理。
二、有關旨揭事宜,提供農(漁)民銷售農產收取三倍券使用及兌付注意事項說明簡報及振興三倍券兌付委託申請書、委託兌付振興三倍券編號清冊與農(漁)會振興三倍券委託兌付清冊等參考格式供貴會運用,請貴會協助向農(漁)民宣導,並適時提供委託兌付服務。
三、有關農(漁)民收取三倍券或農(漁)會受委託兌付相關常見問答,可於本會官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農產業紓困振興專區/常見問答項下查詢,本會將併同上開說明會議錄影等資料持續滾動更新及上傳該專區,倘有其他問題亦可洽1988經濟部振興三倍券客服專線詢問。
四、副本抄送本會畜牧處、農糧署、漁業署、林務局及水土保持局,請協助向所輔導產業團體、農(漁)民宣導。
正本:各級農會、各級漁會
副本: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本會企劃處、本會畜牧處、本會農糧署、本會漁業署、本會水土保持局、本會農業金融局、本會輔導處農業推廣科、本會輔導處農民組織科、本會林務局、中華民國農民團體幹部聯合訓練協會、本會輔導處(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