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農業保險危險分散及管理機制實施辦法」第三條、第十一條
- 發布日期
- 112年08月18日
- 內容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18日
發文字號:農金字第1125064622號
主旨:預告修正「農業保險危險分散及管理機制實施辦法」第三條、第十一條。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農業保險法第十二條第三項。
三、「農業保險危險分散及管理機制實施辦法」第三條、第十一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本部農業金融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afn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農業金融署(農業保險及資訊組)。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3樓。
(三)電話:(02)3393-5804。
(四)傳真:(02)3393-6538。
(五)電子郵件:tzuyuan@afn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