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農業升級與轉型,農委會推動農企業貸款
- 發布日期
- 104年06月09日
- 內容
第253號 中華民國104年6月9日
促進農業升級與轉型,農委會推動農企業貸款
近年來農業政策逐漸由農業生產轉型成「新產業鏈農業」,農委會於去(103)年底新增「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將貸款對象由個別農漁民擴大至農企業,以支應業者從事農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所需低利貸款資金,促進農業產業升級,截至今(104)年5月底,已提供3家農企業5,400萬元貸款資金,歡迎相關業者向農委會農業金融局洽詢。
提供農業低利貸款資金,促進農業多元加值發展
農委會說明,農企業貸款對象分為「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兩類,支應業者從事農、林、漁、牧、農產運銷、外銷集貨供應及研究發展等所需之低利貸款資金,貸款額度最高5,000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1,000萬元,如有與農民、農民團體或農業產銷班有契作關係者,週轉金最高2,000萬元,貸款利率2%,貸款期限最長10年,週轉金最長3年。
各地農(漁)會信用部及全國農業金庫均可申貸
農委會表示,有意願申貸業者,可就近向當地農(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提出申請。若借款人沒有信用不良紀錄,但擔保能力不足時,得由貸款經辦機構送請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保證,協助順利取得所需資金。如有相關貸款疑義,歡迎利用全國農業金庫專案農貸服務專線(02-2380-5180),或以免付費電話(0800-388-599)向農委會農業金融局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