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部分條文(預告終止日113-8-12)
- 發布日期
- 113年08月05日
- 內容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5日
發文字號:農金字第1137466914A號
主旨:預告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部分條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農業金融法第六條第一項。
三、「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本部農業金融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afna.gov.tw)。
四、本次修正草案內容,係因迭有農民反映及產業機關建議,為配合漁業經營、農業保險政策之推動,並扣合產業實務需求及提供農漁民緊急金融支援,修正內容係授予民眾利益,如能儘早實施,將對農業人力及農業之發展有所助益,為達到前揭利民政策之目的,有採取較短預告期間之急迫性及必要性,爰將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農業金融署(綜合規劃及農業貸款組 )。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3樓。
(三)聯絡人:余秘書。
(四)電話:(02)3393-5881。
(五)傳真:(02)2392-6882。
(六)電子郵件:sarah@afn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