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金融機構因應106年禽流感疫情之協助措施」作業流程圖及相關問與答
- 發布日期
- 106年03月23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受文者:如正副本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03月23日
發文字號:農授金字第1065084143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請貴機關(構)協助加強宣導本會「農業金融機構因應106年禽流感疫情之協助措施」,併送作業流程圖及相關問與答資料供參,請查照。
說明:
一、為協助近期禽流感疫情受損者復養,本會業以106年3月20日農金字第1065084165號函發布旨揭協助措施(諒達)。
二、另本次受禁宰禁運措施影響之運輸業者,不適用旨揭措施,已由全國農業金庫提供優惠貸款,以支應其週轉資金需求。該等業者可透過地方產業團體(養雞、養鴨或養鵝協會等)提出申請,取得本會畜牧處106年度核發之「家禽流行性感冒疫情期間家禽運輸業者因禁運政策受損證明書」,向該金庫申請優惠貸款。
三、請協助加強宣導並積極輔導相關申請作業,以協助農民及產業度過難關,加速產業重建。
四、旨揭作業流程圖及問與答,可至本會農業金融局網站(https://www.boaf.gov.tw/)「專案農貸常用規定」項下或「因應禽流感疫情之協助措施專區」查詢。
正本: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依法承受農(漁)會信用部之銀行當地分行、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各直轄市、各縣(市)政府、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本會畜牧處、本會輔導處、本會資訊中心、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