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蘇迪勒風災「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及「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第一年免息
- 發布日期
- 104年08月26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8月26日
發文字號:農金字第1045084368號
主旨:公告蘇迪勒風災「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及「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第一年免息。
依據: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二十二條之一。
公告事項:
一、一百零四年八月蘇迪勒颱風造成農業災害,為協助受災農漁業者復建復耕及紓解還款壓力,公告本次新貸「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及「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第一年之利息免予計收,由本會予以補貼。
二、另本會前以一百零四年八月九日農授金字第一○四五○八四三一七號公告花蓮縣;一百零四年八月十日農授金字第一○四五○八四三二三號公告屏東縣;一百零四年八月十日農授金字第一○四五○八四三一九號公告新北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及雲林縣;一百零四年八月十一日農授金字第一○四五○八四三二四號公告臺北市及嘉義縣;一百零四年八月十二日農授金字第一○四五○八四三二六號公告臺中市、苗栗縣及彰化縣;一百零四年八月十三日農授金字第一○四五○八四三三一號公告嘉義市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三、本次公告事項溯自前開本會公告各直轄市、縣(市)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之日起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