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公告營運困難認定對象及利息補貼措施
- 發布日期
- 110年06月03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3日
發文字號:農金字第1105084594號主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公告營運困難認定對象及利息補貼措施。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七款及第五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
一、認定營運困難對象為農、林、漁、畜產業實際從事農業經營者。
二、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申請之紓困貸款,及依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四條至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申請之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三日修正施行之日尚有舊貸餘額者,自一百十年六月三日至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利息免予計收,由本會予以補貼,無須另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