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及凡那比重複受災農漁民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第1年免繳利息措施
- 發布日期
- 99年10月05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0月5日
發文字號:農金字第0995080463號主旨:為協助莫拉克及凡那比颱風重複受災之農漁民減輕還款負擔,前已申貸莫拉克颱風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之凡那比颱風受災農漁民,本次申貸凡那比颱風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第1年利息由政府補貼,免付利息,請查照惠辦。
正本:臺中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嘉義市政府、嘉義縣政府、臺南縣政府、高雄縣政府、屏東縣政府、花蓮縣政府、臺東縣政府、臺中縣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雲林縣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嘉義市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嘉義縣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臺南縣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高雄縣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屏東縣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花蓮縣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臺東縣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華南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銀行、第一商業銀行
副本:財團法人農漁會聯合資訊中心、板橋市農會電腦共用中心、臺北縣農會附設北區農會電腦共同利用中心、財團法人農漁會中區資訊中心、財團法人農漁會南區資訊中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企劃處、本會畜牧處、本會輔導處、本會科技處、本會漁業署、本會農糧署、本會林務局、本會水土保持局、本會資訊中心(請刊登本會網站)、本會農業金融局(請刊登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