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積極防止農業技術外流,健全農業金融發展
- 發布日期
- 100年08月03日
- 內容
第183號
中華民國100年8月3日
農委會積極防止農業技術外流,健全農業金融發展
針對媒體報導「馬總統說:看緊石斑魚技術;綠批已外流中國,恐滅農滅漁」乙節,農委會表示,政府對於農業技術與新品種外流採取積極防止,同時也與中國大陸簽署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雙方正式認可彼此的品種權。除此之外,亦已加強建立研發人員、農民及農企業保護農業技術與品種之觀念,另更積極研訂相關規範予以管理,包含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繁殖材料供學術用輸出管理要點」及「外交所需植物品種之種苗輸出管理要點」等規定嚴格管理,非經該會同意不得出口,以防範所屬試驗研究單位育成之優良品種外流,並鼓勵研發人員申請國內外植物品種權等智財權保護。
開發鑑定技術,遏阻植物品種侵權行為
農委會表示,為因應日新月異的品種侵權樣態,除傳統之植物性狀檢定方法外,針對茶與水稻等多種重要經濟作物,積極開發品種分子鑑定技術。未來利用DNA基因標誌,可和植物外表性狀配合,做為我國育成植物品種的快速鑑定工具,以強化權利主張力度並遏阻惡意侵權行為,確實保障我國的優良植物品種。
辦理生產調查、產量預測、預警會議及調節措施,穩定農產品價格
農委會說明,政府為掌握各項國產主要農產品產銷,每年均辦理生產調查、產量預測,再根據預測結果,對有產銷失衡之虞的農產品即召開預警會議,擬定產銷調節措施,逐步採行,以穩定產銷。香蕉及木瓜每年6-8月受芒果、西瓜、鳳梨等夏季水果替代影響,價格相對較低,農委會於6月上旬即著手研擬各項調節措施,於6月中旬起啟動國軍副食、監所團膳、網路團購、輔導加工及拓展外銷等措施,目前價格已回升。
農漁會信用部資產結構、品質業務大幅改善,重設信用部加強服務農漁民
農委會表示,90至91年間36家農漁會信用部讓與銀行經營,因銀行經營特性無法貼近農漁民需求,在各地農漁民反映下,為提供偏遠地區農漁民金融服務,自93年起陸續恢復重設信用部。93至96年核准13家,97至99年核准13家,截至100年6月底累計26家重設,經營績效良好,逾放比率僅0.12%。該會強調,農漁會信用部逾放比率自89年5月的17.2%降至97年5月5.9%,減少11.3個百分點,8年間減少幅度66%,平均每年減少8%;又97年5月至100年6月,更由5.9%降至2.8%,減少3.1個百分點,3年間減少幅度達53%,平均每年減少17%,整體信用部資產品質已明顯改善。
農業金庫增資成功,轉虧為盈
農委會指出,農業金庫96年及97年初投資之金融商品,於97年金融海嘯時期,2年合計虧損108億元,嚴重影響政府及農漁會股東權益,甚至可能引發農業金融風暴。農委會自98年初起,會同農業金庫逐一拜訪323家農漁會股東,經充分說明與溝通,農漁會股東終能基於維繫農業金融的安定,同意出資60億元,同時政府出資40億元,進行增資後,農業金庫98及99年稅前淨利分別達12億元及16億元,已轉虧為盈,走出營運谷底。
農業金庫96年度原決算稅後盈餘1億元,於97年6月間發放96年度績效獎金1千8百多萬元,嗣經97年度會計師查核應為虧損8億元後,農委會即於98年4月責成農業金庫追回溢發之96年度員工績效獎金,目前已全數追回,維護政府及農漁會股東權益。
整合農漁會信用部通路優勢,創造農業金融體系經營綜效
農委會進一步指出,農漁會信用部長久以來僅於所屬行政區內各自營業,缺乏整合與連結,因此錯失許多商機。為發揮農漁會信用部通路優勢,並加強服務農漁民,農委會責成農業金庫擔負起整合任務,99年6月農業金庫與全體農漁會簽訂代理收付款項總契約書後,建構完整的上下層金融服務系統。截至100年7月底,302家信用部1,158個營業據點,已提供代收國民年金保險費、7家銀行信用卡費、自來水費、中華電信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服務,總計代收128萬筆約72億元,提供民眾便捷多元的繳費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