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地抵押貸款不受中央銀行信用管制措施規定之限制 農漁民如有週轉資金需求可向農漁會信用部申貸專案農貸
- 發布日期
- 100年02月01日
- 內容
針對報載政府打房政策打到農,使得農民週轉借款變困難乙事,農委會農業金融局特此澄清絕非事實,中央銀行目前對土地抵押貸款規定,是以都市計畫劃定住宅區或商業區土地為擔保之抵押貸款,始受相關貸款條件限制,但農業用地抵押貸款並不在此限,農漁民如有小額資金週轉之需,可依貸款相關規定向農漁會信用部申貸農家綜合貸款,對於擔保能力不足之農漁民,並可由貸款經辦機構協助送請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
農業用地抵押貸款不受都市計畫劃定貸款條件限制
農金局表示,中央銀行規定對土地抵押貸款之重點,在於借款人以都市計畫劃定住宅區或商業區土地為擔保之抵押貸款,應提出具體興建計畫,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土地成本與鑑價較低者之6.5成。但以農業用地為抵押之貸款,或申貸用途係供正常營運週轉(須檢附具體營運週轉計畫),非購買不動產或興建房屋之貸款,均不受前開應提出具體興建計畫及貸款額度之限制。
農漁民如有週轉資金需求可向農漁會信用部申貸專案農貸
為照顧農漁民生活及協助農業發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持續推動多項低利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 99年貸放6.7萬名農漁民計384億元,支應農業經營及農民家計週轉資金需求,利率大多為年息1.5%,其中農家綜合貸款貸放5.2萬名農漁民計139億元。
農漁民如有小額資金週轉之需,可依貸款相關規定向農漁會信用部申貸農家綜合貸款,對於擔保能力不足之農漁民,並可由貸款經辦機構協助送請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