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臺中縣、臺東縣為凡那比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 發布日期
- 99年09月24日
- 內容
第164號 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24 日
新增臺中縣、臺東縣為凡那比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凡那比颱風造成嚴重農業損失,農委會前已公告屏東縣、高雄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縣、花蓮縣、雲林縣等7縣市為辦理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今新增臺中縣、臺東縣等2縣市為辦理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利率為年息1.25%,提供受災農漁民復建及復耕所需資金。針對凡那比颱風受災農漁民前於莫拉克颱風亦有受災,並曾辦理天然災害低利貸款者,申辦天然災害貸款利率調降為1%。
農委會農業金融局指出,上開地區受災農漁民有復建復耕資金需求者,應於公告之翌日起10日內攜帶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向當地鄉(鎮、市)公所申請核發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15日內,檢具受災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當地農(漁)會信用部申請貸款。擔保能力不足者,也可由貸款經辦機構協助送請農業信用保證機構保證。農漁民若有疑問,請洽當地農漁會信用部或農業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