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帕颱風(含0809豪雨水災)受災農漁民可多運用低利貸款
- 發布日期
- 96年09月03日
- 內容
第 87 號 中華民國 96 年9 月3日
聖帕颱風(含0809豪雨水災)受災農漁民可多運用低利貸款
聖帕颱風(0809 豪雨水災)造成農漁業災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已公告花蓮、臺東、屏東及雲林等縣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及現金救助地區,另公告宜蘭、嘉義、臺南及高雄縣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農業委員會並要求該等縣政府及鄉鎮公所必須動員人力,加速勘查作業,協助農民儘速復耕復建。
農委會指出,現金救助對亟需辦理復建復耕的農(漁)民而言具有解急之效,受災農(漁)民申請踴躍,但此次聖帕颱風造成農業災損嚴重,農(漁)民災後復建及復耕所需資金較多,現金救助僅提供部分資金,而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其利率為年息1.5%,條件甚為優惠,對於擔保能力不足之農漁民,並可由農(漁)會信用部協助送請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仍請農(漁)民多加運用。
農委會農業金融局表示,為協助農(漁)民復建復耕,已請全國農業金庫指派受災地區當地輔導員加強、密集輔導該等地區農(漁)會信用部貸款相關事宜,以提高其貸款服務品質及效率,俾使受災農(漁)民順利取得復建復耕所須資金。
聯絡人 姓名及職稱 農金局第三組陳肇文組長、王紫燕科長
電 話 02-33935852、0972159576、02-3393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