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11-12月霪雨及1230強風致宜蘭縣桶柑等作物及臺南市玉米損失 受災農民可申請低利貸款
- 發布日期
- 110年01月13日
- 內容
第429號 中華民國 110 年1月13日
109年11-12月霪雨及1230強風造成部分地區農業嚴重災情,農委會於本(110)年1月12日公告宜蘭縣(青蒜);宜蘭市(青蔥);頭城鎮(金柑、桶柑、其他柑桔);三星鄉、冬山鄉、礁溪鄉(其他柑桔);大同鄉(青蔥、桶柑);壯圍鄉(青蔥、食用番茄、甘藍、結球白菜);員山鄉(其他柑桔、青蔥、韭菜)及臺南市鹽水區及將軍區之硬質、青割玉米(明豐6號)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以協助受災農民辦理災後復建及復耕。農委會將持續密切注意其他地區災害所致農業損失情形,適時公告辦理低利貸款。
上開地區受災農民有復建、復耕資金需求者,應於上揭農委會公告之翌日起10日內,向當地區公所申請核發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15日內,檢具受災證明書與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當地農漁會信用部申請貸款。天然災害貸款目前利率為年息0.54%,於本年4月14日前免予計收,由農委會予以補貼,新貸案件於核准後可直接適用。
農委會農業金融局表示,本貸款提供農民災後復建及復耕所需資金,貸款額度部分,金柑、桶柑、其他柑桔最高為每公頃75萬元,貸款期限10年;青蔥、食用番茄、甘藍、青蒜、韭菜、結球白菜最高為每公頃37萬5千元,貸款期限5年及硬質、青割玉米(明豐6號),最高為每公頃15萬元,貸款期限5年,除此之外,農民得視其財務情況申請本金最長2年寬緩。受災農民擔保能力不足者,可由貸款經辦機構協助送請農業信用保證機構保證。農民若有疑問,請洽當地農漁會信用部或農業金融局。
農業金融局進一步指出,為使上開受災地區農民即時取得天災貸款公告資訊,已促請當地農漁會儘速將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事項公告於信用部公告欄、電子看板,跑馬燈或網站上,另透過產銷班、農事小組或以廣播、電話等方式廣為周知,並輔導相關申貸事宜,以利受災農民取得所需資金。
聯絡人:農業金融局周副局長妙芳
電 話:02-33935802
手 機:0918-415-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