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農(漁)民充分運用農業專案貸款
- 發布日期
- 94年01月19日
- 內容
第 027 號 中華民國 94 年 1 月 18日
為照顧農(漁)民生活及協助農產業發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動多項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本(94)年度農業發展基金貸款辦理農機、農民購買耕地等33項貸款,貸款總額度為335億元,貸款利率多數為年息2%,部分為1.5%,貸款期限資本支出部分最長十年,並可酌訂寬緩期,由農(漁)會信用部、承受三十六家農(漁)會信用部之銀行當地分行或農業銀行受理貸放。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指出,本年度已核定貸款項目包括農民購買耕地、農漁機具及自動化設備、農村青年創業、修建農宅、改善酪農經營、提升養豬經營、提升家禽產業經營、畜牧污染防治、振興農(漁)會經濟事業、改善財務、農家綜合等貸款(如附件),貸款利率除畜牧污染防治、振興農(漁)會經濟事業貸款為年息1.5%,修建農宅貸款為年息2.2%及改善財務貸款為年息3.5%外,餘為年息2%。另並視需要隨時檢討增加貸款項目及放寬條件,滿足農(漁)民資金需求。
農業金融局表示,依農業金融法規定,農(漁)會信用部應積極配合推動辦理農業專案貸款,對擔保能力不足之農(漁)民及農企業,應依法協助送請農業信用保證機構保證。自62年開辦至93年11月底農業專案貸款累計貸放達1,549億元,受益34萬5千餘戶。農業金融局呼籲農(漁)民多加運用這些條件優惠之貸款,以改善經營,減輕財務負擔。聯絡人 姓名及職稱 陳肇文組長
電 話 02-23516633轉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