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農業金庫召開發起人會議,董事及監察人拍板定案
- 發布日期
- 93年12月27日
- 內容
第025號 中華民國93年12月24日
全國農業金庫於本(93)年12月24日召開第2次發起人會議,由兼任籌備處召集人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賴局長武吉主持。本次會議除向各發起人報告全國農業金庫籌備進度外,並決議通過發起人會議議事規則、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公司章程及順利選任董事及監察人。
農業金融局表示,依農業金融法及全國農業金庫公司章程規定,該公司置董事15人,其中一般董事10人,獨立董事5人;監察人5人,其中一般監察人2人,獨立監察人3人。依農業金融法第17條及第20條規定,一般董事及監察人由股東會依公司法第198條所定方式選舉;獨立董事及監察人由農委會推薦專業金融人員,經股東會選任。
選任結果如次:
一、一般董事:官股與民股各占5席,分別為農委會胡副主任委員富雄、行政院第五組張組長光裕、農委會陳主任秘書世賢、農委會農業金融局林副局長士朗、農委會輔導處黃處長明耀(以上為農委會代表)、王總幹事雪慧(板橋市農會代表)、何總幹事儀龍(中和地區農會代表)、劉總幹事松齡(大甲鎮農會代表)、張總幹事有擇(斗南鎮農會代表)、陳總幹事木發(仁德鄉農會代表)。
二、一般監察人:官股與民股各占1席,分別為農委會會計室饒主任賢奇(農委會代表)、陳總幹事諸讚(彰化區漁會代表)。
三、獨立董事:中央銀行業務局尤副局長錦堂、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秘書天牧、中華經濟研究院王研究員儷容、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吳教授榮杰及中華民國農民團體幹部聯合訓練協會丁處長文郁。
四、獨立監察人:行政院主計處第二局施局長炳煌、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賴所長春田及中興大學應用經濟學系黃教授琮琪。
農業金融局指出,全國農業金庫由政府出資49%,農漁會合計出資51%共同發起設立,董事、監察人選任結果與官股、民股持股比率相當,未來將由董事會接替籌設工作及規劃經營策略。全國農業金庫之長期發展端賴一個強而有力、獨立運作以及積極參與的董事會,並由監察人適時發揮監督制衡功能,落實公司治理的精神及專業經營的原則。期許在新任董事、監察人的領導下,能夠健全全國農業金庫業務之經營,整合農漁會信用部,早日完成以全國農業金庫及農漁會信用部為主體之二級制農業金融體系,達成農業金融法所賦予之任務,創造安定農業金融體系的美好願景。
聯絡人 姓名及職稱 林副局長士朗
電 話 02-23516633轉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