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專案貸款條件優惠 農(漁)民可多運用
- 發布日期
- 93年11月05日
- 內容
第 018 號 中華民國93年11月 5 日
為照顧農(漁)民生活及協助產業發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動多項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貸款利率分為年息1.5%、2%、 2.2%及3.5%四種,貸款期限資本支出部分最長十年,並可酌訂寬緩期,由農(漁)會信用部、承受三十六家農(漁)會信用部之銀行當地分行或農業銀行受理貸放。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表示專案農貸項目多,包括購買農(漁)機具及自動化設備、購買耕地、農村青年創業、修建農宅、畜產經營、污染防治、養殖漁業、產銷班經營發展、改善財務、農產品外銷、中壯年農民經營改善、農家綜合資金等,其中:農家綜合貸款,年息為2%,每戶最高20萬元,提供農(漁)民家計、消費及教育等所需資金;改善財務貸款,年息3.5%,每戶最高150萬元,供農(漁)民償還既有農業用途放款;中壯年農民農業經營改善貸款,年息2%,每戶最高600萬元,提供中壯年農民改善農業經營所需資金。
農業金融局指出,專案農貸自62年開辦至93年9月底累計貸放達1,495億元,受益33萬8千餘戶,對增進農民福利及農業發展有相當助益。本年度專案農貸總額度為363億元,歡迎農(漁)民多加運用,有關貸款資格條件請就近向當地農(漁)會信用部等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