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農業金融機構因應禽流感疫情之協助措施」,請依說明配合辦理
- 分類
- 公告類
- 發布日期
- 105年02月02日
- 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2月2日
發文字號:農金字第1055084057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主旨:修正「農業金融機構因應禽流感疫情之協助措施」,請依說明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協助措施修正重點
(一)第2點適用對象,取得「家禽屠宰場於家禽流行性感冒104年疫情期間屠宰量減少證明書」或「家禽屠宰場屠宰量受家禽流行性感冒104年疫情影響證明書」。
(二)延長第5點受理期限,修正後受理期限如下:
1、舊貸:自即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
2、新貸:自即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
二、檢送修正後「農業金融機構因應禽流感疫情之協助措施」1份,另本會104年10月22日農金字第104508441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