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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及函釋

標題修改時間
漁會人事管理辦法第24條解釋令 102-01-10
函詢漁民小組組長出席小組會議是否可支領車馬費案 102-01-10
有關漁會總幹事於大專院校兼任講師並支領鐘點費,是否屬兼任公私團體有給職務案 102-01-10
函詢漁會員工於辭職一段時日後,獲遴聘為漁會總幹事,倘屆次改選後未獲繼續遴聘,其資遣費之基數是否應連同任職職員期間之服務年資計算案 102-01-10
漁會法第二十六條所定訂漁會總幹事聘期,應自總統九十年三月九日華總一義字第九○○○○四三四○○號令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法律修正前之聘任屆次自不算入新修正漁會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之屆次案 102-01-10
漁會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定「總幹事之聘任,應於每屆理事會成立後六十日內為之」,倘遇理事會未能於法定六十日內聘任總幹事,而須由上級漁會依漁會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派代時,其派代人選疑義案 102-01-10
漁民小組組長、漁會會員代表當選人不符合漁會法第十六條之一修正條文規定者,不得登記參選案 102-01-10
函請再予核釋○○區漁會會員代表當選人張○○、張○○等二人當選自始無效疑義案 102-01-10
函詢○○區漁會朱○○女士經該會人評會評定「記大過二次予以解聘」,如未正式通知當事人及告知得於文到二週內提出理由或檢證申復,其解職之效力為何案 102-01-10
關於○○區漁會前理事長○○○之妻○○○女士有積欠漁會財務,至於前理事長○○○是否視同有積欠該會財務疑義案 102-01-10
所詢漁會選舉採無記名限制連記投票法,其限制人數疑義案 102-01-10
有關○○區漁會會員代表當選人張○○、張○○等二人有漁會法第十六條之一第八款情形,渠等當選資格是否有效案 102-01-10
有關「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從業員工當選漁會會員代表後是否須擇一擔任案 102-01-10
有關漁會選聘任人員於八十八年間經法院二審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是否可依九十年三月間生效之漁會法第四十九條之一第二項規定予以解職案 102-01-10
有關本(九十)年三月十五日漁會完成之會員代表、漁民小組組長當選人,不符新修正漁會法規定者,是否可依該法第四十九條之一第五項規定予以解除職務案 102-01-10
有關未繼續遴聘之漁會總幹事資遣費領取疑義案 102-01-10
有關○○區漁會第七屆改選會員代表候選人曹○○、漁民小組組長張○○因案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之刑責,是否符合漁會法第十六條之一不得參選規定疑義案 102-01-10
有關九十年漁會屆次改選理事、監事、會員代表及漁民小組組長(副組長)之消極資格疑義案 102-01-10
函詢總幹事聘用期滿離職,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至四月中旬服務期間可否發給該期間之年終獎金釋示案 102-01-10
函詢該會第十四屆理事蔡○○因違反漁會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放棄理事資格,是否可再登記為該會第十五屆理事案 10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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