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公海漁業登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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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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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公海漁業登檢管理
執行公海登臨檢查,強化海上執法
為了養護及管理高度洄游魚類(包括鮪、旗、鯊魚等高度洄游魚種)資源,達漁業資源永續利用目的,全球各洋區已陸續成立區域性漁業組織,在中西太平洋海域,2004年成立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estern and Central Pacific Fisheries Commission, WCPFC),我國即加入委員會,成為會員國之一,共同管理該等資源。
鑒於公海作業之鮪漁船隻分布廣泛,倘僅靠船旗國管理可能不符合成本效益或能力不及,為確保有效執行「中西太平洋高度洄游魚類種群養護與管理公約」及該組織訂定之所有資源養護與管理措施,WCPFC於2006年通過「公海登臨檢查程序(CMM2006-08)」,授權公約締約方檢查船依該程序規定,在公約公海水域內對漁船行使登臨及檢查,期透過各會員國通力推動,聯合執法,更有效的落實對鮪、旗、鯊魚等高度洄游性種群之養護與管理。
「公海登臨檢查程序」通過以後,我國自2007年開始陸續與紐西蘭、庫克群島、美國、日本、法國及澳洲等6國遞交通知,同意進行公海相互登臨及檢查;並自2008年起,我國即依程序完成執勤之船員及檢查員訓練,迄今計登錄11艘公務船正式加入公海登臨檢查之行列,與其他會員國共同打擊IUU海上不法行為。我國之合格登檢船舶包括漁業署之漁訓貳號(1艘),以及海巡署之巡護一號、二號等10艘船,每年派遣2-4航次赴中西太平洋執行巡護任務。2014年共計執行2航次任務,總航程22,759浬,登檢12艘我國籍漁船,輔導及促進我漁民遵守規定,成效良好。公海漁業登檢成果統計表 2015-02-07(開啟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