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船舶非經核准,不得進入安平漁港深水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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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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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中華民國100年8月22日
農授漁字第1001310868號
主旨:各類船舶非經核准,不得進入安平漁港深水泊區,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漁港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十二款。
公告事項:
一、本會於安平漁港深水泊區辦理遊艇泊區工程,基於維護漁港安全,各類船舶非經核准,不得進入安平漁港深水泊區,且獲准進港泊靠船舶,應依臺南市政府指定位置泊靠。
二、違反本公告規定者,依漁港法規定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