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漁船漁筏收購開始受理登記
- 發佈日期
- 100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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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00年5月30日
受理登記時間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表示,100年度漁船漁筏收購已開始受理登記,登記期間至100年06月21日止,有意願離漁的漁民,可在截止日前,向所屬漁會或縣市政府辦理登記。
漁船筏收購可減緩沿近海漁業資源捕撈壓力
漁業署指出,台灣地區漁船筏計約24,000艘,其中約有80%之漁船筏集中在台灣周邊海域作業,對沿近海漁業資源之再生與利用造成極大壓力。為符合國際海洋法公約,履行沿岸國生物資源養護責任,有必要對沿近海漁業經營結構及規模進行調整,並配合國際減船趨勢,持續辦理漁船及漁筏收購。收購對象及計價標準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本年度收購對象為領有漁業執照或保留汰建資格核准文件之漁船及漁筏,漁船計價標準係以汰舊噸數為單位,每噸收購價格自1.8萬至5萬元,依不同汰舊噸數級距之價格予以加總後,即為收購價格,每船最高收購價格為790萬元;漁筏則依筏管長度、管徑大小及主副機馬力為計價單位,每艘價格為20餘萬元至80餘萬元;另漁筏筏體屬FRP一體成型者,亦可參與收購,詳細計價標準以公告為主。
收購加成計價
漁業署最後指出,本年度除持續針對資源傷害較大的漁業(如拖網、刺網),及近2年出海日數每年達90日以上者加成計價收購外,並新增收購接駁漁船,收購標準比照拖網漁船加計百分之二十五。倘漁業人有意參與收購,請於100年06月21日截止登記前,儘早辦理登記(收購公告詳情請見本署網站http://www.fa.gov.tw)。
聯絡人:漁業署蔡副署長日耀
電話: 02-33436011 手機:0935740249
E-MAIL:tzuyaw@ms1.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