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資源永續利用為政府既定政策,綠色和平組織指稱一事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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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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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00年8月17日
針對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投書媒體『沒有魚,何來永續漁業』乙節,文中指出漁業署過去8年經費之75%花在增加遠洋漁業產能,將造成海洋資源枯竭,子孫無魚可吃。對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表示,漁業資源永續利用係政府既定政策,在有限經費下,近年來已有效運用費用辦理減船、收購漁船、休漁、獎勵國人上漁船工作及強化遠洋漁業執法等,保育管理資源措施經費計超過51億元,有關綠色和平組織之說法與事實不符。
我國漁撈能力並未增加
針對 Greenpeace提出我國辦理收購漁船總噸數反而增加,漁業署強調,Greenpeace說法並非事實,我國自78年即採取漁船全面限建,需汰換同噸級舊船,始能建造新船。另因應國際及資源趨勢採取削減或收購漁船措施,政府收回註銷該等漁船漁業證照,均不得造新船。漁船解體或製成船礁投放海域,不能再投入造新船從事漁業生產。據漁業署統計,2001年至2011年該署辦理整體收購、解體及保留汰建漁船計3,303艘、總噸數176,720噸,前述同一時期由舊船汰換建造之新船僅有1,164艘、總噸數26,903噸,船數及總噸數均大幅降低。
另外在太平洋區漁撈能力部分,漁業署指出,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於2004年12月始成立,並通過決議要求各會員國應於2005年開始提供漁船白名單。我國則於2005年8月首次提報在WCPFC水域作業之漁船白名單。經比對我國2005年及2011年提報WCPFC漁船白名單,所有鮪漁船計減少10艘,漁船總噸數減少2,570噸。
我國持續參與研訂養護管理措施並確實遵守
Greenpeace質疑在2009年中西太平洋委員會(WCPFC)年會,台灣與韓國聯合反對海洋保育區,去(2010)年在庫克群島相關國家壓力下才勉強同意設立一節,漁業署澄清表示,研訂養護措施時,相關國家均可說明對自身漁船作業之影響及就有疑義之處詢問提案國,去年會議期間我國與提案國庫克群島對條文內容不明處進行協商,在克服技術上問題後我國即支持通過東邊袋狀公海特別管理區域養護管理措施,漁業署並已公告要求作業漁船執行,並無阻撓之情形,Greenpeace所述與事實不符;另關於袋狀公海禁止圍網漁船作業後,沿岸國增加圍網漁船在其經濟水域作業之漁獲努力量,抵銷了關閉袋狀公海圍網漁業之成效,其效果並不如預期,因此關閉袋狀公海圍網作業之議,恐係部份會員國基於經濟上的考量,非完全基於資源保育之考量。
此外,目前三大洋海域皆設有鮪類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透過科學會議由專家學者對鮪類資源進行評估,我國由政府負擔派遣觀察員費用,有助於降低與業者之衝突,觀察員所蒐集資料經統計分析後,依據科學評估提出管理建議,送由委員會討論,決定養護管理措施,我國為WCPFC會員,積極參與該委員會相關會議參與討論,遵守通過之養護管理措施,例如WCPFC要求各國限定太平洋黑鮪作業船數,我國為展現保育該珍貴魚種之決心,已率先在太平洋地區推行黑鮪魚撈捕通報、綁附標籤(tag)及漁獲證明書等積極前瞻措施。
持續兼顧保育合理利用水產資源及促進漁業健全發展
漁業署最後強調,保育合理利用水產資源、促進漁業健全發展及改進漁民生活為既定政策,漁業署承諾將運用有限經費,持續參與相關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蒐集提交漁獲資料、監控漁船作業及參與擬訂養護管理措施,並輔導業者完全遵守,朝合理利用漁業資源及促進漁業健全發展之目標努力。
聯絡人:蔡副署長日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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