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永續發展核心目標養殖漁業相關指標即時資訊(指標 12.8.3:漁業廢棄物循環再利用)
- 修改日期
- 108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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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 指標 12.8.3:漁業廢棄物循環再利用目的:為減少廢棄物對環境影響及提升牡蠣養殖產業整體循環再利用價值。設定牡蠣殼等廢棄物回收利用率為目標。各年度指標計算值:2014年:牡蠣殼妥處率80%。2015年:牡蠣殼妥處率89.9%。2016年:牡蠣殼妥處率89.9%。2017年:牡蠣殼妥處率89.9%。現況基礎值:漁業廢棄物牡蠣殼產生量為 12 萬 8,574 公噸,妥善處理量達 11 萬 5,717 公噸,處理方式以育苗栽培介質、堆肥、飼料或飼料原料其它等為主,惟妥善處理的牡蠣殼需視農作栽培的狀況及需求量而定(2018 年)。2020 年目標:為促進漁業廢棄物資源再利用,以提升牡蠣殼再利用率至少達 90%,作 為新創技術加值利用廢棄物資源之示範。2030 年目標:維持廢棄牡蠣殼再利用率(含妥善處理)至少達 90%。
關鍵字: 漁業廢棄物循環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