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依權責確實查明渠等是否業於法定期間內依法上訴,如屬實即為尚未判刑確定,應無構成該條不得登記或已登記應予撤銷或廢止之情事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九○)農漁字第九○一二○八一○三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