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盡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會員責任,確保漁業資源永續利用
- 發佈日期
- 101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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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01年3月23日
WCPFC年會關島召開,我組團出席並積極參與
漁業署表示,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第8屆年會將於今(101)年3月26日至30日在關島舉行,我國由該署蔡日耀副署長率團出席會議,代表團成員包括外交部、海巡署、漁業署、漁業資源與國際海洋法專家學者及遠洋鮪漁業等產業相關公會之代表。會議將研商中西太平洋之鮪類管理規範,諸如漁獲量限制、作業漁區或漁法、漁撈能力管控,有關監控管制(MCS)措施及漁業混獲物種(海鳥、鯊魚等)之保育措施等。
依據科學評估結果,制定妥適養護管理措施
漁業署指出,目前WCPFC主要管理的4種鮪類(大目鮪、黃鰭鮪、長鰭鮪及正鰹),除大目鮪資源有過漁情形外,其餘3種鮪類資源尚屬健康狀態,制定該等魚種之養護措施,必須有相當科學基礎,並經過一定程序以形成管理建議,漁業署積極參與相關管理措施制定過程,本於科學建議的基礎,與各方共同尋求漁業資源的永續利用。
綠色和平基金會關切議題,漁業署一一提出說明
針對綠色和平基金會(Greenpeace)日前所關切的關閉部分公海、設立海洋保護區、停止使用人工集魚器等破壞性漁法及減少50%鮪魚捕獲量等議題,漁業署特別提出說明,WCPFC關閉西邊2處袋狀公海禁止圍網漁船作業已有3年時間,漁業署可支持對該等公海持續關閉,或予以開放但實施嚴格的管理措施;至於延繩釣漁船,我方支持持續對東邊袋狀公海作業漁船採取嚴格管理措施。
有關人工集魚器(FAD)議題,漁業署表示,目前已實施3個月禁止鰹鮪圍網漁船使用FAD,我方支持實施一段期間內禁用FAD或全部圍網漁船一段時間內休漁。至降低大目鮪捕獲量部分,依照SPC評估結果,延繩釣以2001年至2004年之漁獲量平均減少30%漁獲即可回復,我國過去3年已完全履行該措施,並將依更新之科學資料和與會會員國討論合理減量之管理措施。
漁業署善盡保育管理 並支持協助島國漁業發展
漁業署強調,綠色和平指稱本署對保育態度消極,並非事實。凡WCPFC所通過之保育管理措施,本署均納為國內管理措施並積極執行,例如除達成上述減少大目鮪漁獲量30%外,並早已凍結鮪漁船數不再增加漁撈能力,並要求所有在該公約水域作業漁船安裝VMS並依規定回報船位、每年派遣3艘次巡護船執行公海登臨檢查。此外,漁業署本年針對鯊魚保育,率先採取鰭不離身之積極政策,並獲國際好評。
另對於本次會議將討論鰹鮪圍網漁船漁撈能力管制及如何協助開發中沿海小島國發展漁業的問題,我國對該議題亦為重視,特別是該區域圍網漁船數量有趨於飽和的情況,我國主張不再增加該區域鰹鮪圍網漁船漁撈能力,遠洋漁業國應協助島國漁業發展,我國將與各國共謀最適且可行的解決方案。
合作進行漁業管理,永續利用漁業資源
漁業署並表示,中西太平洋目前年產量已達240萬噸,是全球鰹、鮪類產量最多的海域,約佔全球年產量400萬噸之六成,因此是相關國家包括遠洋及沿岸島國最為重視之區域之一,為共同管理養護該區域之鰹、鮪類資源,相關遠洋漁業國及沿海島國於2004年成立WCPFC,目前包括我國在內共有25個會員。
漁業署強調,WCPFC公約採取養護管理措施的原則,即在於依據最佳之科學資料、綜合相關環境與經濟等等因素,由會員共同考量決策,以通過妥適之養護管理措施,確保中西太平洋海域鮪類資源的長期保育與永續利用,我國身為WCPFC會員國之一,有誠意與WCPFC各會員或保育團體就中西太平洋漁業資源的養護及管理共同合作,並於會場隨時交換意見。
聯絡人:漁業署副署長 蔡日耀
手 機:0935740249
E-MAIL:tzuyaw@ms1.fa.gov.tw